内蒙古贝尔生态旅行社奖惩管理办法
一、总则:
为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,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,营造积极进取的环境,惩处违规违纪的行为,特制订本办法。
二、适用范围:
对公司员工日常行为综合管理的奖惩,其它单项奖惩规定如与本办法有相抵触之处,则按本办法执行。
1、奖惩管理的原则:奖勤罚懒、奖优罚劣、鼓励争先、鞭策后进。 2、奖惩管理的主管为魏庆光。
1、上班迟到每次罚款5元,每月超过三次每次罚款10元。
2、早退、中途离岗每次罚10元,无故旷工每次罚20元,每半个工作日按一次计算,每月旷工三次以上予以辞退。
3、请假根据实际天数每天扣除10元,无请假条按旷工计算。
4、考勤、打扫卫生不负责任者每次罚款20元。
5、损公肥私、索要小费、私拿回扣、私自接团带团、泄露公司机密、损害公司利益者,每次罚款1000元-10000元,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。
6、所有人员得到团队信息后必须立即向计调部回报,以计调部记录为准。 第一信息费按团队毛利润8%提成。业务费用按团队毛利润8% 提成。 如不汇报者每次罚款100元。
7、持证导游出团补助为30元每天,无证每天补助20元。不含餐团队每人每天补助25元。游客写感谢信到公司,每次奖励该带团导游50元现金。导游所有索道费一律不给予报销。
8、不服从直接管理人员安排,消极推违或公开抵抗者每次罚款50元;在公司争吵不听劝阻者,争吵双方均罚款100元;
9、每月工资领取80%,余额年终根据任务完成比例结算,超额完成任务者奖励超额部分的10%,全年完成任务50%以下者予以辞退,财务,计调每月工资领取100%。出差赴县城(必须有总经理签字)报销交通费,每人每天补助住宿费10元、餐费10元。因公务到外地出差(必须有总经理签字)每人每天补助住宿费40元、餐费30元。
10、每年业务额第一名且毛利润超过5万元,公司奖励2000元现金; 每年业务额第二名且毛利润超过5万元,公司奖励1000元现金; 每月除管理人员以外的员工业务毛利润最高且完成任务者,公司奖励 100元现金。
11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行之有效者,每次奖励100元现金。
12、公司适时对人员进行考核,不合格者予以辞退;任劳任怨,不计得失,表现优秀者年终给予奖励,根据工龄工作每满一年在原工资的基础上涨5%- -10%。
(责任编辑:天天向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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